2007年2月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一版: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为了那一触即发的父子官司
本报记者余春红零距离接触一对破碎婚姻下的受伤父子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


  伤感的求助信和温情的回信
  几天前,本报的投稿邮箱里飞进来一封简短的求助信。每天都要在邮箱里淘新闻的编辑杨志东发现了它,这是一个父亲才会有的敏感。
  那是封与众不同的信,短短几句话,很多问号:
  法制报的叔叔、阿姨你们好。
  我是嵊州长乐的一名中学生……我父母在4年前离婚了,当时父母在离婚协议里说,我的抚养问题由母亲一个人负责。但现在母亲已无力再抚养我,我父亲不用承担抚养责任吗?这几天看了你们的报纸,我知道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父亲提出要求。可如果我父亲现在拒绝抚养我,以后我是不是也不用赡养他?
  对一个17岁的中学生来说,这的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。杨志东赶紧给小军(化名)回了电子邮件:如果没有特殊原因,父母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,从法律的角度而言,父亲没给抚养费也无可厚非;不过现在如果确实需要父亲的帮助,不妨先找父亲谈谈。
  几天后,小军再次来信。他说,自己找父亲谈过了,父亲说自己也欠了债,没有钱给他,还说他们已不是父子。他告诉父亲要起诉到法院。父亲怒了,回给他一句话:你起诉好了,我不怕。
  小军在信里说了自己的打算:“现在我没时间,我打算考试后,也就是2月4号后再起诉。”一个中学生在信中透露出的无奈、决绝甚至是仇恨,把编辑杨志东的心揪了起来。他再次给孩子回了信:
  小军:
  你好!
  我是浙江法制报的编辑,叫杨志东。上次的邮件也是我发的。看了你的信,我很伤感,也很替你担心,但更为你感到骄傲。
  伤感,是因为你爸。因为我也是爸爸,是个12岁孩子的爸爸。作为孩子,特别是男孩子,没有了父爱,怎不叫人伤感?
  担心,是为了你。一旦走进法院打起官司,我们担心你们的父子亲情会因此荡然无存。
  骄傲,也是因为你。你在第一封信里说,你是看了法制报后,知道了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讨要你应得的抚养费。你从小就有了那么强的法制意识,真是不简单。是啊,凡事都要依法来解决,希望你能一直拥有这样的法制意识,相信法律,因为我们今后的社会,一定会是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社会。
  所以,我们的建议是,最好不要立即打官司,先由我们报社记者出面,和你爸爸好好谈谈,再作打算,好吗?
  这是一场即将开打的官司,原被告是父子,能避免这种在法律上无可厚非,但在情理上总难以释怀的官司吗?
  这封电子邮件发出去后,我接到了去嵊州和小军爸爸谈小军抚养问题的特殊采访任务。
  小军心目中的父亲
  1月28日下午,我赶到长乐镇。因为是星期天,下午4点多,我见到了在家休息的小军,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:一米七多的个头,暗红色外套、牛仔裤。他微笑着打招呼,言谈之间很有礼貌,也有一个中学生身上难得见到的沉稳。
  小军领我去他家。他把门打开的刹那,我感到有些意外。进门就是厨房,面积很小,水桶、脸盆、菜篮,杂物放满一地,油烟把房间熏得有些油腻和昏暗。小军径直走进另一个房间为我拿水杯,我跟过去。房间大约就5平方米,里面靠墙仅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,桌面用报纸包着。这就是小军的房间。对面还有一间房,应该就是小军妈妈的房间。我没敢推门看,退回厨房。小军为我倒上了开水。
  “你这么大老远跑过来,真不好意思。”能看出来,我的出现,让小军仿佛看到救星一样。
  在阴冷的厨房间,我喝着开水,一边和小军聊起来。
  小军眼前的这个家是租的,1年1200元。小军的妈妈在一家电子厂上班,每月只有五六百元的工资。
  “我找过我爸爸了,他不肯给钱。”小军的声音低下去,一脸沉重。他回身拿出父母离婚时签的离婚协议。协议上说:“双方自愿离婚……婚生子小军由阿芹(化名)抚养教育成人,阿华(化名)不承担抚养教育费。”小军对离婚协议上的这一条很担心:是不是有了这条,他就永远都别想让父亲承担责任了?
  “妈妈和爸爸离婚后,爸爸从来也没有看过我。元旦的时候,我去找他了,让他给我买套新衣服。我死缠烂打,他才给了300块钱。”
  “小的时候,爸妈的关系就不好。爸爸出去打工很长时间不回家,也不寄钱回家。妈妈在小店里欠下的菜钱,爸爸也不肯付。”
  “父亲对我一直不怎么样。我读小学的时候,一天早上下雨,我拿了家里的一把新的三折雨伞去上学。三折伞那时还不多见。父亲知道后,从床上起来,来不及穿好衣服就追上我,把伞拿了回去,任我在雨里大哭。”
  我听得鼻子有些发酸。“走,先去吃饭吧。”我借此打断了小军对童年和父亲的叙述。
  “我跟妈妈说过你会来。等妈妈回来做饭,一起吃吧。”听小军说,因为妈妈上班,平时他的中饭、晚饭都自己做。
  为了不给小军的妈妈添麻烦,在我的坚持下,我们找了家小面馆,推辞了好久,小军点了份大排面,5块钱。我要了份扬州炒饭,问了价钱,只要4块钱。这时小军立即改变主意,也要扬州炒饭。
  小军母亲记忆里的婚姻
  天快黑时,小军的母亲阿芹下班回到了家。阿芹42岁,大脸庞,有一点中年妇女常见的胖。我发现小军长得像母亲。见到我,她有些手足无措。她说,儿子做的这些事,她都不知道。
  只有小学文化的阿芹开始吃力地用普通话和我谈她失败的婚姻。一开口,她就抹起眼泪来。
  她说,1989年,她嫁给了阿华。第二年,生下儿子小军。有了小孩后,她和丈夫阿华的关系却越来越差。他们开始经常吵架,有时候,丈夫还会出手打她。她身体不太好,农活干得不多。丈夫外出打工,整年在外,但不寄钱回家。回了家,也不给母子俩生活费。有人甚至看见他把钱藏到鞋里。
  此后,丈夫又认定她和他人有染,夫妻关系越来越紧张。
  2002年7月16日,阿华提出离婚。他们在当地一家法律服务所的见证下签了离婚协议。“我是被逼离婚的。当时儿子12岁,刚小学毕业。我和儿子就这样走出家门,没有任何东西。”
  离婚后,阿芹到镇上一家快餐店打工。当时,阿华知道后,还来抢走了她的铺盖。此后她又到嵊州打工,因为身体不好,干不了重活,打工断断续续。
  两年前,小军到长乐镇上读高中,为了方便,母子俩在镇上租了房。阿芹说自己已无力供儿子上学了,小军上学的费用全靠亲戚的借款和周济,记在账上已有2万多元。她曾让儿子辍学去打工,但小军坚持要上学。
  “我是没能力还了,只能靠他自己还了。我也从来没想过让小军的生父出抚养费。”阿芹对以后的日子十分茫然。
  从阿芹口中我得知,阿华已在两年前组建了新的家庭,后妻也是离异的,带着一个女儿。
  现在让阿华承担对小军的抚养责任,这可能吗?小军母子心里的问号很大。而根据母子俩对过去生活的种种回忆,这个问号也在我心中冒出来。
  但无论如何,我得去找小军的父亲阿华,去听听他的说法,去问问他到底还管不管、养不养他的亲生儿子。请关注本报明天的后续报道。